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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下达“死刑令”!1988年南昌县孙家村族亲“大义灭亲”案始末

发布日期:2025-05-21 15:02    点击次数:118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们对时常出现于街头巷尾,带有“红杠”的人民法院布告已经司空见惯。是的,为了巩固国家政权,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对那些恶贯满盈的罪犯必须处以极刑,这是必要手段,也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孙根弟,这个作恶多端、罪孽深重的青年农民也于1988年4月20日深夜,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为此,村里的父老乡亲无不拍手称快,开怀庆幸。然而,这一“死刑”并非出自人民法院的依法判决,执行死刑的也不是行刑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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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渡头乡(2001年12月渡头乡合并划归幽兰镇)桃岭行政村所属的孙家自然村,是一个远离县城五十里的偏僻山村。村里几十户人家,以孙氏为主,传说都是七、八代以前同一祖宗繁衍而来,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把人们紧紧地连结在一块。这个农民土宗族,养育了一代又一代淳厚朴实的农家子弟,虽然没有出过达官显贵,文人骚客,倒也没有出现有辱门风的劣子败类。

孙根弟出生于1958年的一个春夜。他的降生对生父孙全金和生母万塘姺来说,简直就是天子驾到。是呵,40岁的孙全金和34岁的万塘姺先后生育三胎,不是胎死腹中,就是数月夭亡。孙根弟出生时,万塘姺又因出血而摘除子宫。孙全金夫妇中年获此不可复得的独子,真是既无比疼爱,又担惊受怕,唯恐有个三长两短而从此绝后。

孙根弟从小就被父母视作掌上明珠,一味娇纵,日渐养成刁顽粗蛮的习性:

在家里,一不如意就破口大骂,打砸家什。父母于是对他更加百依百顺,有求必应,要星星不敢给月亮。

在村上,孙根弟也是无所顾忌,为所欲为,偷鸡摸狗,打架斗殴是他的拿手好戏,俨然一个谁也不敢惹的“孩子王”。村民们都叫他“野嵬”,反倒忘了他的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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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野嵬”干下的桩桩坏事,大人们没少向他父母告状。每当这时,老实巴交的陈全金夫妇除了向邻人们赔不是外,对儿子则是无可奈何。他们不理解,他们这个淳朴家族的瓜蔓上,何以结出了一颗苦瓜。他们最终也没有明白,这正是由于他们的娇生惯养,舍弃对小苗歪树斜蔓的修剪所带来的恶果。

1977年春,19岁的孙根弟已经初中毕业好几年,他整日在村里游手好闲,惹事生非。孙全金老两口想,都说解放军是个大学校,何不让孩子去当兵受教育,或许能出息成个好后生。他们忙上忙下地替儿子报名应征,孙根弟终于穿上了军装来到驻扎在福建省莆田地区的某野战军部队。

孙根弟运气不错。部队领导看小伙子长得机灵,新兵集训一结束就把他分到运输连当了汽车兵。尽管汽车兵是令其他兵羡慕不已的兵种,不但有一门技术,而且相对比较自由,可孙根弟还是忍受不了军纪的约束,不久,放荡不羁的秉性便露了头。他一会滋事打架,一会擅自开车乱跑,不管领导怎么批评教育,还是依然故我。

1979年3月,孙根弟服役期未满,提前退伍回乡。

闯荡世面开了眼界的孙根弟回到村里,更加目空一切,胆大妄为。过去他还只是偷偷摸摸,如今是看上什么就明抢强索。没见过世面的村民们为求得息事宁人,对这无赖也只有忍着让着。

孙全金夫妇见部队都管束不了这个不孝之子,便寻思娶个儿媳或许能收他的心。当然,他们也盼着能早日抱上孙子,以接续祖宗的“香火”。

老两口八方张罗,终于在邻村物色到一个年方20的姑娘熊小妹。这姑娘生得文静秀气,又十分能干,只是家境颇为贫寒,日后少不了承担些娘家负担。由于人品难得,老两口也就顾不得那些了。孙根弟见了熊姑娘,更是喜形于色。只要一到熊小妹跟前,他就装得十分规矩本分,与先前判若两人。

1979年秋后,孙根弟与熊小妹完婚,一年后便添了一个胖小子。孙全金老两口高兴得合不拢嘴,办了几桌酒席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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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和爱子给孙根弟带来的天伦之乐,确也使他安分了两年。可惜好景不长,渐渐地他对老婆孩子也开始感到腻烦,骨子里好逸恶劳的本性,使他更不愿在责任田里辛苦劳作。1981年冬父亲陈全金不幸患癌症去世后,孙根弟便又开始抛妻别子,四乡游荡。

孙根弟想,如今只有做生意能赚大钱,只要倒倒手就可获利,全无农耕之苦,何不一试?他想起当兵时的福建莆田地处沿海,水产丰富,便跑到那儿打算往江西倒腾目鱼。没有本钱,他就找到当年结识的一个地方采购员余某,说是能帮他买到几辆凤凰牌自行车,骗得现金1000元。他用这些钱贩运一批目鱼到南昌,嫌了几百元。尝到了甜头的孙根弟既不给余某买自行车,又不退款,而是携款南下广东贩运衣料。

余某催问孙根弟一年多没有回音,1983年9月遂以诈骗罪向南昌县公安局指控,为此,孙根弟受到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出了“号子”,孙根弟竟连家也不回,又向南昌一个当年的战友借了200元,直奔江西宜丰县,谋划从那里走私贩运木材到南昌。

在宜丰县,他住在一家私人小旅店里。店主不在家,不知怎么,孙根弟和比他大五岁的店主老婆一混就熟,当晚就睡到了一个被窝里。孙根弟无心再去贩什么木材,整天和店主老婆鬼混,不久,两人又干脆以夫妻名义跑到邻县租房定居。

宜丰县人民法院接到店主控告,于1985年9月以重婚罪判处孙根弟有期徒刑二年。守在家的熊小妹听到消息后,就向法院起诉,离婚而去。

孙根弟服刑期间仍不老实,企图脱逃而被加刑一年,到1987年9月才刑满释放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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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根弟不但不痛改前非,老老实实做人,反而变本加厉,破罐破摔。他成天手握鱼叉、铁棍,在村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鸡鸭是不能照面,猪狗是见了就杀。谁要找他评理,说他几句,他挥舞鱼叉、铁棍就要和谁“拼命”,还经常扬言要杀人、放火烧村子。

老实本份,胆小怕事的村民们对孙根弟是既愤恨,又惧怕,吃了亏、遭了罪也只有忍气吞声,没有谁敢向政府和公安机关告发。有时实在气愤不过,也只有背后向孙根弟的老母亲万塘姺诉苦。

心地善良的万塘姺看不惯儿子的作为,总是对他苦心相劝,希望儿子改邪归正。从小就不受管教的孙根弟如今更听不进母亲的“唠叨”,他干脆撇下64岁的母亲和8岁的儿子不管,独自搬出家门,住进了村里仓库。

孙根弟更加胡作非为。他那双色眯眯的眼睛在村里扫来扫、去,只要谁家媳妇稍有姿色,不论年龄大小和是否亲戚,是绝不放过的。

1987年11月上旬的一天中午,孙根弟瞅见32岁的堂嫂万花秀独自一人在家,便提着鱼叉闯了进去,搂着她的腰就往内屋拖,把她按倒在床上连续强奸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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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深夜,孙根弟乘堂兄孙水金外出修水利之机,悄悄拔开他家的后门栓,潜入32岁的堂嫂徐院花的房间,冒充其丈夫,骗奸了睡意朦胧的徐院花。天亮后,徐发现睡在身边的竟是孙根弟时,又气又羞。孙根弟却再次将她强奸。

1988年1月下旬的一天傍晚,孙根弟见村民孙小春不在家,孙小春46岁的妻子龚根秀正在厨房里忙活。孙根弟跑进去不由分说就将龚根秀按倒灶门口强奸。

4月17日下午两点,孙根弟看到村民孙水根42岁的妻子熊顺香一人在堂屋里打丝网,马上跑过去一边淫笑着一边把手伸进她的裤裆里乱摸。熊顺香战战兢兢地向他哀求:“快放手,我正来月经……”欲火正旺的孙根弟哪管这些,将她拖进房里就强奸。

第二天下午3点,孙根弟看到村民孙根保34岁的妻子徐爱萍一个人在堂屋里打丝网,便跑去挑逗。徐一看到孙根弟,拔腿就从后门逃跑,孙根弟追上去揪住她的裤带,又撕开她的上衣,用老虎钳威胁说,如不从,就用钳子拨掉她的胸部。随后将徐拖进后间柴草屋里,按倒在地上施行了强奸。

4月19日下午3点,孙根弟嫌他住在集体仓库的干打垒院墙遮住了他的视线,就用锄头挖倒它。忽然他看见堂兄孙银金44岁的妻子李任香从责任田里给秧苗放水回来,而孙银金还在田里打农药,就悄悄尾随在李任香后面,进了李家后将门反扣,将李推倒在床上加以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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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些横遭孙根弟蹂躏的妇女和她们的丈夫,却根本没想到去向公安机关报案,由法律来惩罚这条恶狼,只是“打掉门牙往肚里吞”。他们既害怕孙根弟这个亡命之徒的野蛮报复,更不愿这类丑事外传,辱没自家名声。

可是,现实的威胁却绝不会因此消退。村民们被孙根弟折腾得难以安生,人人郁郁寡欢。有六户人家为躲避这“瘟神”,只好忍痛迁居他乡。

1988年4月20日上午,孙根弟又像往常一样,若无其事地将村民孙九寸家一只老母鸡打死拿回家煮吃了。这还嫌不够,中午又打死孙九寸家一只鸭子拿回家。下午4点,吃饱喝足的孙根弟在村里闲逛,瞧见堂嫂徐院花正在自家后房屋檐下拌猪食,顿生淫欲,跑去将她抱进屋里又一次强奸。

多次蒙受损害与侮辱的孙九寸和徐院花只得到万塘姺那儿告状。尤其是徐院花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颇为凄凉。万塘姺听了气愤至极,对这个形同野兽的忤逆之子已经没有一点亲子之爱。

当晚8点,万塘女先让人把大侄子孙银金(孙全金长兄孙生金之子)叫到家里来商量。她开口就说:“我家那短命鬼太不像样了,搞得村上人畜不安,还经常说要杀人烧房。现在各家各户马上都要下田栽禾,不把这短命鬼除掉,村上是不得安生乐业的!”

由于妻子横遭侮辱,孙银金早就对这个丧失人性的堂弟恨之入骨,但他还是冷静地对四婶说:“这样大的事您老人家还要和长辈们商量,去找我爹和五叔谈一谈。”

万塘姺觉得侄子说得在理,随即找到76岁的大伯孙生金和62岁的五弟孙件根,说了当天孙九寸和徐院花告状的事,然后明确表示,再不把这逆子除掉,日后他准会害死好人,祸及亲属,连累子孙。

孙生金听了,不假思索地说:“这恶少到处害人,依得我早就要打死他!”

孙件根也接着说:“这也是不得已的事,现在既然老嫂子开了口,我们也就好说了。我看老嫂子去把各家各户的人都叫到银金屋里,具体商议商议。”

听完叔伯们的意见,万塘姺就一颠一颠地挨家挨户叫人,当她叫完堂叔孙发根、堂侄孙根印、孙细凤时,天已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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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件根就对万塘女先说:“老嫂子先到银金屋里吧,天黑看不见路,让根印帮你去叫人。”

9点时分,全村36户的代表全都到齐,其中有的农户男人不在家就由女人代替。万塘姺声音颤抖着对大家说:“我家短命鬼在村上害得大家都遭罪,我心里也不安。今天我把他交给大家处置,你们怎样打死他都可以,不把他打死,村上永远不得安居乐业。……我孙子一人在家没人带,我先回去哄他睡觉,大家商量个办法。”说完就回了家。

孙生金以村里长老的身份说道:“塘姺已经开了口,大家看怎么办?”

孙件根接过话茬:“老嫂子都松了口,我们还有什么顾虑?原来大家都说我们家的人宠他,实际上我们也被他害得好苦,这大家都清楚。”

村里人没有哪家不饱受孙根弟之害,早就对他深恶痛绝,于是众人都附和道:“这事我们都没意见,只要你们自己屋里人拿主意,我们照办!”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到深夜11点钟,终于商量妥当,由妻子曾被强奸的孙根保执笔写了一纸合约:“孙家村全体村民,为更好地搞好团结,加强四化建设,全体村民一致同意把孙根弟打倒。如果有人将此事反告于组织,一切后果由反告者负责。”

孙件根、孙水根、孙海水三人捧着刚写好的合约来到万塘姺家,由她首先签字,按手印。接下来便按亲属远近、辈份高低,各家各户代表一直往下签名,共有36人。

签好合约后,众人四散回家。不一会儿就分别拿着鱼叉、铁棍、铁锹、扁担、木棍等重新到孙银金家集合。

接着,这支同仇敌忾的“执法队”便出发了。

孙根弟的五叔孙件根打着手电走在队伍前头,大伯孙生金也不顾年老体弱,扛着铁锹走在第二,其他人都按合约签名时的顺序紧随其后。孙生金一边走一边还不忘嘱咐众人:“要打就要打死,打蛇不死反遭报仇,村上人更要遭殃。”

来到孙根弟住的地方,孙件根一脚将门踢开,手电直射准鼾然大睡的孙根弟身上。孙生金扬起铁锹就朝孙根弟头部狠狠砍了下去,孙根弟惨叫了一声,头挣扎着往上抬,这时众人一拥而上,乱棍齐下,只听他用微弱的声音呼唤着前妻:“小妹,救救我……”不一会就昏死过去。

孙根弟的两位堂兄孙水金和孙根印见他还有呼吸,就用尼龙绳在他颈上缠了两圈,猛地一拉,孙根弟终于命归黄泉。

众人这才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托付孙件根领着几个后生料理后事,其余人像完成任务似的回家去睡安稳觉。孙件根带着孙水金、孙海水、孙根保几个健壮如牛的小伙子,不多时就在村东头圩堤脚下挖出一个大坑,孙根印、孙发根、孙木水、孙发水四条汉子,用孙根弟的被子将尸体包起来一捆,抬过来往坑里一扔,三下两下就草草掩埋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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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已是凌晨两点,参加埋尸的人们仍然精神亢奋。他们回到孙银金家里,割了几斤腊肉,捧出一缸高梁酒,煮了一锅米粉,划拳碰杯,饱餐一顿,庆幸大害已除,村里又将复归太平。

没了孙根弟,孙家村便显得相安无事。村民们无忧无虑地一齐出动,投入了春插大忙,没有谁再提起那个“瘟神”。远近乡邻对这个游手好闲的泼皮东流西荡也早习以为常,因此他失踪半个多月也没谁在意。

不过,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口风不严的几位孙家村村民,颇有些自豪地向邻村亲戚夸耀他们的“义举”。

于是消息不胫而走,传到了幽兰乡派出所和渡头乡保卫组,县公安局随即接到报告:“据传,孙家自然村青年农民孙根弟因违法乱纪,为非作歹,被其生母聚集宗亲和村民殴打致死……”

南昌县公安局对此案十分重视,立即指派刑侦队会同麻丘公安分局、幽兰派出所和渡头乡保卫组,对此案开展全面调查。

经掘土验尸,内查外调,很快查清了孙根弟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村民们私刑殴打孙根弟致死的全部情节。

公安机关的侦查报告指出:“死者孙根弟平日横行乡里,无恶不作,实属罪大恶极,本应由法律制裁。而村民愤起非法将其打死,亦触犯国家刑律,对为首者还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在量刑上可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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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此案的主要肇事者时,村民们迷惑不解地申辩:“难道孙根弟这个恶狼不该打死?难道打死坏人也犯法?”

这些对法律常识茫然无知的人们一点也不知道:对违法犯罪分子判处刑罚,这是唯有政法机关才能履行的职责和权力,任何人私设公堂,施以刑罚,这本身也是一种违法犯罪。

法律是无情的。孙家村的人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和犯罪分子作斗争,却在“大义灭亲”的神圣名义下干出了令人惋惜的违法蠢事。为此,他们将不得不再次吞下自己酿出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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